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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没任何理由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6:2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我省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约190元,初中生减负约240元。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负责人称———

  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出台,引人注目的是,“坚决制止乱收费”被单列出来,成为一项重要内容。新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有何意
义?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和要求究竟传递出哪些信号?省监察厅、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昨(20)日就相关政策和要求专门作出解读。

  《意见》: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学起,一律停止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学校和学生乱摊派、乱收费。

  解读:新机制的实质,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的责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人民教育政府办”的理念。今年,我省实施新机制共需财政投入35.1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将承担23.76亿元,占67%,在地方承担的11.35亿元中,省财政承担7亿元,占60.8%。应该说,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经费需求,政府在财政预算里都给予了基本保障,学校没有任何理由乱收费。

  《意见》:被纳入新机制的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管费。寄宿制学生住宿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除此之外,学校和教职工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解读:2005年,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违规违纪案件和问题265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7.12%,清退违规收费3588.6万元,有153人受到处理。经过这些年的综合治理,我省学校收费行为逐年规范,学校运转基本得到保障。新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将有利于解决服务性收费不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发行中收取折扣、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强制学生保险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教科书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解读: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也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新机制实施后,我省平均每个小学生每年减负约190元,初中生减负约240元,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背景:不久前,我省出台教育收费“八条规定”,还在全国率先取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借读费。

  解读:这只是我省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举措之一。结合新机制改革,省监察厅(纠风办)将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凡学校出现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首先追究校长责任。如果一个地方出现多起乱收费行为,还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门直至政府领导的责任。

  背景:与新机制实施相配套,省政府要求,从今年起,各地不得再审批义务教育阶段新的改制学校,并对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

  解读:近年来,公办中小学进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对利用社会资金办教育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办学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违规改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甚至简单采取租、转、让等方式改变公办学校性质,偏离了教育宗旨和办学体制改革方向,群众反映强烈。去年,我们对假改制、办“校中校”等典型问题进行了查处。今年不仅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还要对已经改制的学校进行清理整顿,目的是坚持公办学校的公益性原则,防止教育资源流失,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记者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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