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下岗人员等再就业免除22项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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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6:41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肖鸣镝 原家强)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特困需安置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等就业将享受22项收费全额减免优惠政策。 国家限制行业不能减免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财政、物价等部门日前下发了《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
从事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不能享受费用减免优惠。 招下岗人员的企业收费减半 以往企业需要与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才可以减免收费,而今后只要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就可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享受不同项目的3年内收费减半优惠。 此外,各级财政、物价及有关部门还将简化落实各项优惠收费政策的相关手续。 ■相关链接>>> 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特别困难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或依法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等城镇困难登记失业人员。 下岗再就业收费22项全免
招下岗人员企业收费8项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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