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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受害家属获赔8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6: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宁波电视台航拍坠机事件

  历时一年半的宁波电视台航拍坠机事件有了一审结果。2月20日上午,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依法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宁波电视台记者林洪和遇难记者洪伟的四名家属分
别获得了41万余元和44万余元的赔偿。

  2004年9月7日,春兰(集团)公司与宁波电视台签订飞机租赁协议,约定EC135/B7009直升机租赁给宁波电视台进行航拍。同年9月16日,林洪、洪伟等人在执行宁波电视台航拍任务时,该飞机坠落在余姚市大隐镇,造成林洪重伤、洪伟死亡的后果。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在该起事故中承担过错责任,并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据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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