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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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00 宁夏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北京建立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计算机系统也已进入测试阶段,4月1日起将按计划开始执行。” 20日,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上述信息。
据介绍,北京将于2006年4月1日起实施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再由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50%。也就是说,从4月1日起,除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外,所有参加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医疗费的个人负担部分将减少一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