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超标”近20倍?科学探讨公务员规模(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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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22 国际在线 | |||||||||
比如,2005年5月26日《经济日报》在“我国公务员规模是否适度――访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王健”一文中,王健教授就认为,“美国、法国的政府公务员与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相同;所以美国的“官民比”为1:12,法国为1:12,财政供养人员或曰广义公务员占总人口的比例:美国仍旧为1:12,法国为1:12。” 实际上,在美国的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中,还存在着大量的“政府雇
表1:2000年美国、法国、中国相关数据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美国官方网站、OECD(经合组织)网站、EIU Country Data、中国统计年鉴计算 再比如,2006年2月13日《中国改革报》在“我国单位GDP公务员数超发达国家20倍”一文中谈到:据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王健介绍,虽然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官民比例”只有1:26,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是从经济视角考察,即公务员与GDP的比例指标来看,我国为39人/百万美元,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目前美国为2.31人/百万美元,我国公务员“超标”近20倍。 首先,王健再一次把“财政供养人员”概念与“公务员”概念相混淆。在中国,这两个数字相差了4.5倍!所谓“官民比例”只是针对“公务员”而言。其次,文中提及的公务员与百万美元GDP的比例指标,既没有说明是依据什么理论推演得来(通常用来衡量政府规模的指标一个是财政支出与GDP的比例,一个是公务员规模与总人口的比例或者公共部门就业规模与总就业人口的比例),也没有说明这百万美元是否运用了购买力评价(PPP)来计算,因此,这个“超标”近20倍不知是什么“标”?按这个指标衡量,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如某些非洲国家应该只需要极少的公务员,中东产油国因大量“石油美元”则应该雇用更多的人去做公务员;然而,实践并非如此。 二、科学把握研究角度,全面分析和准确判断中国的公务员规模是关键 1.对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如果单凭一个指标或者只谈及一个因素就得出判断,至少在研究方法上是站不住脚的 以个别经济指标来衡量公务员规模的大小,本身在研究方法上就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在分析政府规模特别是公务员规模这样一个在国际学术界没有定论的问题时,只运用和强调一个指标,是不科学的,是绝对化的。 通过国际比较研究,特别是通过对OECD30个成员国进行比较研究后,我们认为公务员规模是受到诸多关联因素影响的,包括:(1)经济因素,如经济体制选择、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成熟度、政府对税收及市场的监管程度等;(2)政治因素,如政体结构、政府职能定位、政府能力、甚至政局是否稳定等;(3)社会因素,如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城市化水平、第三部门发育及社会自我组织能力、人文观念和价值取向等。 如果从统计学意义上分析上述诸因素与公务员规模的关系,有些因素与公务员规模之间呈正相关或负相关的关系;有些因素则表现为非线性的关系。至于王健教授用来衡量公务员规模的经济指标,当采用多个国家的数据进行统计检验,则是一种离散性的关系。 根据媒体的报道分析,王健教授似乎在运用经济学理论中的瓦格纳定律来研究公务员的规模问题。我们最近所做的分省数据研究表明,在控制了若干变量的情况下,我国省级政府“官民比”与其人均GDP呈正相关关系,这证明了瓦格纳定律也能够适用于我国。但是,这恰恰说明,今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官民比”应当会适当的增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