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调整成品油定价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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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42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最新动态 新方案可能有三大变化 ●计价基础改为国际原油价格
●调价周期在理论上压缩了2/3 ●调价幅度将大大增加 本报讯 (记者 洪钧)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新的成品油定价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发改委将听取各方意见,对其进行修改后作为暂行办法择机出台。“这也意味着油价还会再涨,与国际接轨嘛!目前国内成品油交易价与国际成品油交易价每吨相差约1000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6年底中国将放开成品油批发市场,加快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的接轨是大势所趋。 据了解,我国目前依然对成品油实行国家定价。定价方法是以纽约、鹿特丹和新加坡三地市场的成品油价格为依据,如果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上涨幅度超过8%,国家发改委就会对国内成品油价进行调整。发改委定价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交通的成本、消费者的承受力等。这种定价机制的结果,通常是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时间比国际油价变化滞后3-6个月,调整幅度比国际油价的变化幅度小得多,国际油价上涨的大部分压力实际上由炼油企业承担了。这样一来,企业就没有积极性了,这也是为什么国内石油巨头宁愿把成品油拿来出口的原因。 “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方法表面上保护了普通消费者,长远则不利于培养全民节能的观念,更不利于国家长效能源机制的形成,因此早就应该改变了。”从目前的媒体报道来看,此次成品油定价新方案主要有三大改动,一是将计价基础由以往的国际成品油价格改为国际原油价格;二是将价格调整的周期在理论上压缩了2/3;三是采用全新的价格调整模式,预计新方案实行后每次调价幅度会大大增加。(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