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转移1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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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42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迈向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今年要实现培训5000人、转移1.2万人以上的目标 开栏的话
俗话说,无农不稳。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厦门的三农,是在农业向产业、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转型过程中的三农,特色凸显,亮点频频,多项首创引起了全省乃至全国的普遍关注。厦门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有关精神,扎实推进厦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刻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刚刚通过的厦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在新的一年里,本报将倾力加强对我市三农工作的报道力度,今日起率先推出“迈向社会主义新农村”专栏,陆续透视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今年我市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万人。(梁伟 摄) 本报讯(记者 何书彬)市农办昨天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市将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万人、培训3000人,其中今年的目标是要实现培训5000人、转移1.2万人以上。 据市农办介绍,仅在去年前三个季度,我市有关部门就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会47场,提供就业岗位10.1万个,共有13.9万人次参加专场招聘会,其中3.9万人通过专场招聘会签订就业意向。另外,去年我市还把农村未升学青年职业技术教育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9900多名未升学农村青年进入职业院校进行了系统的职业教育培训。去年,全市15个镇还全部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各行政村(场)均配备了劳动就业协管员。 今年,我市将按照“一户至少一人就业”、减少新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要求,根据企业用工需求,适时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力争使农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超过50%;将加强落实园林、绿化、环卫、物业管理等市政设施、公益事业新增的就业岗位优先招用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政策,要从村庄内挖潜力,提供保洁员、护村员、护林员、市场管理员等自我服务的岗位,全市每年至少提供3000个公益性岗位给本市农村劳动力;将大力组织开展对中青年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加强农村未升学青年的职业技术教育,让他们切实掌握一技之长;此外,还将鼓励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落实预留用地政策,鼓励被征地农民在预留用地上发展经营性项目,引导农民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转移,积极推动农村小额贷款,解决农村创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引导农民从事建筑、商贸、餐饮和运输等服务业。 单凭数字,还难以让人获得直观感受,但对于获得公益性岗位的本市农民而言,他们却都是欣喜中带着激动。家住海沧区石塘村的蔡秀銮就是去年海沧区推行农村环卫事业改革增加农民收入的受益者之一。从去年9月份开始,她被区公用事业公司聘为石塘村的保洁员。“有了这份稳定的工作,我再也不用四处打短工,再也不用考虑每个月的生活费要从哪里来了。”蔡秀銮噙着泪花说,10多年前她丈夫去世后,家里陷入困境,她四处帮人打短工,平均每月只能增加200多元的收入,而且她的身体一直不太好,经常要看病吃药,昂贵的医药费使她基本不敢上大医院。 现在,蔡秀銮每月可按时领到工资400元,还有最低生活保障费170元。去年村里补助困难学生,她家还获得了1000元的补助。今年,海沧公用事业公司还将与这些保洁员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并让他们享受医保等福利,这些都让蔡秀銮特别高兴,“以后我就可以看得起病了。”她说。 (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