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悬赏2万寻儿不兑现酬金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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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47 重庆商报 | |||||||||||
商报图形苏小欧制 本报讯(记者陈杰 实习生邹勤琴)丰都农民冉林(化名)儿子失踪,贴告示悬赏2万寻找。知情农民秦某前往河北探听线索,协助警方救出孩子。但因冉林拒绝兑现酬金,秦
“法庭调解冉林付7000元,但他至今还拖欠2000元!”秦某代理律师昨天表示,他已调查到冉林有一处住房,正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悬赏寻儿 知情者赴河北打探 2005年10月底,丰都县人民法院名山镇法庭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法庭调查再现了该镇农民冉林悬赏2万元找到儿子的全过程: 2004年10月,冉林3岁的儿子在街头走丢,他四处张贴告示称,谁提供线索找到儿子,就酬谢2万元人民币。那几天,同镇农民秦某正好得到消息,有人贩子要卖一个孩子去河北。 秦某带着冉林去公安局报案,但警方的调查陷入僵局。两个月后,冉林打电话请求在广东打工的秦某到河北打探儿子下落。秦某赶到河北,通过在当地打工的表姐四处打听,最终获悉孩子已从河北被卖到广东。 丰都警方根据冉林提供的线索,前往广东陆河县河田镇,2005年1月10日将孩子救出。据警方调查,两名人贩子竟是冉林的邻居。两人拐走孩子后,因四处寻找下家,不慎将消息“漏”到秦某耳中。 拒绝兑现酬金成被告 秦某的代理律师——重庆天宇三星律师事务所的赵世国说,找到孩子后,冉林称家庭困难,只支付了2000元悬赏金。秦某几经犹豫,于2005年9月5日将冉林告上法庭,要求兑现余下的1.8万元。 名山镇法庭刘俊华庭长昨日告诉记者,秦某起诉后提供了冉林当时张贴的“悬赏告示”,警方同时证实,是按秦某提供的线索找到孩子的。法庭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冉林支付秦某酬金7000元,2006年3月30日前付清。 赵世国分析此案说,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悬赏人发出“告示”后,一旦有人完成了“告示”中的指定行为,双方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也判决过类似案子,确认悬赏广告合法有效。 拖欠酬金 欲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法庭调解后,冉林只向秦某支付了3000元酬金,然后全家去了福建。“冉林至今还拖欠2000元!”赵世国称,由于冉林离开丰都后从未跟他们主动联系过,其亲戚也都不肯提供冉林的联系方式,因此准备申请强制执行兑现剩余的2000元。 赵世国说,上周他已调查到冉林在名山镇有一所住房,目前正在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材料。3月30日仍不见兑现2000元酬金,将申请强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