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工商局下红头文件强收保护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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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59 国际在线 | |||||||||
桃源县工商局局长许传美为乱收费辩解。 红头文件下达收费罚款目标责任任务。电视截屏图 工商管理部门对各地工商户征收管理费,该收多少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今年征收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往年相比,数额莫名其妙地翻了几倍,工商局还把收费指标分解到了基层工商所,下达收费的指标,对完不成任务的工商局工作人员扣发工资。甚至有的工商所还对工商户收起了所谓的“保护费”。 记者调查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乱涨价 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征收管理费按营业额的0.4%到1.2%收取 今年元旦春节过后,桃源县很多工商户都收到了一张由桃源县工商局开据的非税收入核定通知书。 管理费怎么收的呢?据湖南省桃源县个体工商户吴昌春说,2004年时开始收200元,他们都交了,去年涨到400元,今年要800元,他们都扛住没交。 记者发现,在桃源县工商局向个体工商户开据的非税收入核定通知书上还有一项收费,是防洪保安基金,从100元到500元不等。 在桃源县县城的一些街面上,记者随机调查了十几个商户,他们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防洪保安基金,较以往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桃源县工商局漳江南区工商所,记者看到了几份2006年个体工商户订费审批表。收费项目普遍涨了200元,涨得最狠一项去年200元,今年1000元。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4%到1.2%收取,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成倍增加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营业额成倍的增长。但是在记者采访时,不少个体工商户都说,自己的营业额并没有大幅度增加,相反,有的还在减少。 收费现状 乱收费中滋生“保护费” 一位商户说,工商人员一般开口很大,有的要1000块 今年桃源县工商局下达的包括罚款在内的各项收费总额又比去年增加了200多万元。 其实早在2000年国务院就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那么桃源县工商局出台这样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桃源县工商局局长许传美说,这个依据是根据他们年初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来确定的,这个目标任务是按照他们工商内部的管理,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这个任务仅仅是他们数字的量化。 记者问:“这样做有没有可能不该收的费收了?不该罚的款罚了?” 尽管许局长不这样认为,但是记者在调查中,从个体工商户那里还是听到一些工商人员存在的其他乱收费、乱罚款的情况。 在老白贸易商行,桃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还让工商户吴昌春交过一笔所谓的“保护费”。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