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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1人死亡的香港肇事司机上诉获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1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香港有史以来最严重、夺去二十一条人命的屯门巴士堕桥惨剧,肇祸拖架车司机李秋荣,去年七月被裁定危险驾驶致他人死亡罪成,被判监十八个月及停牌两年,李昨日上诉获胜诉,被改判不小心驾驶罪名,刑期五个月,但停牌期维持两年,实时释放。

  对于这个判决,有死者家属对此表示愤怒,认为不公平;不少市民也致电电台节目
表示,判决会间接鼓励司机鲁莽驾驶,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成为交通安全的一个计时炸弹。

  此宗夺命

车祸发生后,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区域法院判李秋荣危险驾驶罪成,入狱十八个月。当时,律政司不满判刑太轻提出上诉;李氏则认为判刑太重,也提出上诉。律政司发言人昨(二十日)表示,会考虑上诉庭判词后,再决定会否就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庭三位法官认为,李秋荣的驾驶态度确是低于一名有能力及小心的司机,故被列为不小心驾驶为毋庸置疑,但要裁定他是危险驾驶,则必须确定其态度是“远超”于这样的一名司机的水平。

  负责撰判词的高院法官麦明康解释称,审讯时控方指李秋荣看到前方路障时与之相距一○三米,大可慢慢煞车,不须慌张急煞,但李当时的前方另有车辆,极可能阻碍李的视线,一○三米之说实有待商榷。

  判词又指出,李秋荣曾向警方解释错看原在快线的路障在中线,但原审法官并无理会此点,未能排除李出现误会的可能性。

  而肇事货柜车司机李秋荣离开法庭时,被问到知道判词后觉的心情时表示:“很遗憾,很遗憾,很难过。”而被追问到觉得判词怎样时,李秋荣回应称:“判决是公道。”

  屯门车祸于○三年七月十日早上六时半发生,九巴二六五M由葵涌丽瑶邨驶往天水围,与李秋荣驾驶的拖头连空拖架分别在屯门公路汀九附近的慢线及中线驶往屯门,惟到达大榄隧道附近时,被告因看到前面路段快线有汽车停下亮死火灯,突然急速煞车,引致拖架扭左,载有四十一人的巴士被撞后直插三十米下的汀九村山谷,二十一人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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