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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私了:有效机制还是无赖行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52 青年时报

  悲愤的张秀中一直在四处奔波,要为去世的父亲讨个说法。“我不私了,我就要个说法,一定要追究责任。”而在事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某科副主任抱怨说:“纠纷多得让人头疼。工资不涨,破事还这么多,这活真不是人干的。”

  据了解,河北省医学会每年接到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仅为100多件。石家庄市专门代理医疗纠纷案件的王志刚(化名)律师告诉记者,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的比例不到1/10。近年来,医患纠纷似乎愈演愈烈。

  张秀中讨说法

  2005年8月27日,张秀中的父亲张砚录因咳嗽、胸闷被从老家河北省武邑县送到位于石家庄市的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即省二院心内科治疗。2005年9月20日,张砚录接受冠脉搭桥术。2005年10月7日,张砚录死亡。张秀中认为,父亲的死是医院失职造成的。

  当时,手术成功的张砚录被移送至心外科的重症监护病房(ICU)。之后便是国庆节,心外科的重症监护病房就剩下张砚录一人,医生护士“基本上看不到人影”。7日凌晨2点左右,张砚录去世。

  当值的齐大夫告诉张秀中,如果要将遗体当晚送回老家,可不能让别人看出人已经死了。他建议张秀中提着输液瓶,装作转院抢救的样子,将遗体连夜送回了武邑老家。11月1日,张秀中到省二院为父亲补办了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了三天医嘱上却是“继续抢救”

  “父亲住院时,命在人家手里捏着,我哪敢提意见?现在人都死了,我也不怕得罪医院了。”张秀中家人发现,重症监护室里护士常打手机聊天,一聊就是好半天;还曾出现让家属陪护,自己到值班室睡觉直到第二天早上的事。医护人员懒得喂饭,直接给病人插了胃管,怕疼了乱动,就用纱布把病人的手绑住。“父亲无法说话,就在纸上写‘冷、疼’,医生还说父亲‘忒娇气’。”而父亲手术前后,三位主治医生还分别笑纳了他送去的3000元的购物卡。

  让张秀中没想到的是,病历上还出现了虚假的监护记录、凭空跳出的值班医生,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张砚录的死亡时间是10月7日,而病历本上竟然出现10月9日的“出院医嘱”,上面注明“继续抢救”。

  石家庄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分析说,省二院之所以会在病历上出现如此明显的自相矛盾,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张秀中会来“闹事”。

  他们不想把患者当回事,我不要钱,要说法!

  想为父亲讨个说法的张秀中,找了律师准备打官司。省二院心外科某负责人委婉暗示委托律师:“如果愿意私了,三五万在科里就能处理。”

  张秀中的态度则很简单:不要钱,要说法!

  北京市众意达律师事务所的王正平律师认为,因为没有做尸检,张秀中手里缺少一些很重要的证据,但现有证据完全有可能确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2005年12月8日-11日,记者数次到省二院进行采访,都遭到了拒绝。石家庄市其他医院的医生护士也几乎都不愿对医疗纠纷现象进行任何谈论。一位专门代理医疗纠纷的律师告诉记者:“现在医院对医疗纠纷特别头疼,根本不愿意提,问题太敏感了。”

  正在被异化的私力救济

  “私了”是把双刃剑

  “私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一种有效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但据记者调查,在医患纠纷的解决中,“私了”已经出现了异化。医患暴力冲突大幅度增加,部分地区甚至呈现集团化冲突趋势,一些黑社会势力也开始以帮助患者维权的名义介入医患纠纷。

  石家庄市一位李姓律师介绍说,众多现实使患方普遍感到,选择行政干预、司法诉讼等公力救济,耗费时间长,赔偿数额低。在极度丧失信任的心态下,在没有法律保障和行政确认的前提下,医患双方的“私了”,容易变得更加不理性和偏执。

  “现在,医院特别害怕患方提私了。”石家庄某医院一位医生把患者的“私了”视作“无赖行径”,“患者让赔偿五万,医院答应了。可他第二天又后悔了,觉得我说五万他就给五万,肯定要低了,得要十万!”

  事实上,医患纠纷伤害的绝不仅是患者和患者家属。2004年6月,中国医师协会公布的调研结果显示,医生们普遍感到职业中缺乏安全感,人格尊严得不到保障,96.6%的医师建议在《医师法》中增加保护医师合法权益的内容。

  “私了”盛行缘于“公了”弱化

  过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被称为“老子为儿子鉴定”。于是,卫生行政部门退避三舍,将本应强化的行政干预过程,转化为由弱化行政控制的医学会组织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这又被戏称为“妯娌给妯娌鉴定”。

  而河北省医学会也是有苦难言。据介绍,省医学会按行业来说隶属于卫生厅;而科技工作的性质,可归口于科委;作为社会团体,必须在民政厅注册。“谁都可以管,但谁都不管。什么费用都没有,都靠鉴定费来冲账。”

  该人士还向记者认真地算了一笔账:按一般情况,每次请7位专家计算:每位专家劳务费200元,共计1400元;每人每天饭钱50元,共计350元;鉴定时租用会议室200元/天,不开空调则150元/天。如此,鉴定时,一天的最低开销为1900元。约齐7位专家也很不容易,但程序必须严格执行,否则,万一被人挑出毛病来,还得进行第二次鉴定,“第二次就不能收鉴定费了”。一旦有矛盾,医学会首当其冲,甚至还有患者家属武力相见。“我们只是个中介,负责召集专家而已,怎么老是找我们麻烦?”该工作人员悻悻然。

  “烫手山芋”谁都不愿接

  据在石家庄某医院做法律顾问的张律师介绍,法院对于医疗纠纷的诉讼的态度“非常轻松、超脱”,“第一,医疗纠纷的专业性太强,法官们不懂;再者,他们也都不愿意碰这个麻烦,一切都拿鉴定结果说话。”而层层程序执行下来,总共得一两年,拖不起啊,许多人无奈就私了了。”

  就连医院对法院也颇有微词,“鉴定费每次都得我们先掏,就算不是医疗事故,这钱也要不回来,只能自认倒霉。”石家庄市某医院医政科负责人抱怨道。

  而公安机关的基本“不介入”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使“私了”失去规范;“不介入”的原因则和法院一样:不懂,不好判断是非;也不愿意激化矛盾,惹火上身。

  深层次原因:政府补助或社会救助缺失

  对于医患纠纷解决中各方的不满,北京的陈志华律师分析说,医疗成本的增加导致患者的就医权无法得到完全实现,部分患者因经济原因而无法得到医疗服务,这理应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救助等形式加以妥善解决。

  “没有政府补助或社会救助,患者于是便将矛头转向医院,要求医院支付本不属于医疗事故赔偿范围的不合理的费用。比如,许多患者或家属是下岗职工或收入极低的农民,他们所要求的赔偿中往往含有生活费用。这是患者暴力维权行为频发的深层次社会原因。”

  目前,部分医院也因为国家公力救济的缺位,开始寻求各种私力救济,或成立“医生自卫队”、“医院护卫队”,或寻求社会民间力量的帮助,以求自保。据中国经济周刊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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