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江,男,汉族,1954年10月生,河北黄骅人,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部在职研究生班民商法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二级高级检察官,省纪委委员。1976—1982年任黄骅县羊三木公社、官庄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滕庄子公社农经管理员。1982—1984年任黄骅县毕孟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黄骅县委常委、农村经济指导部部长(1984.01—1984.09)。1984—1986年在中央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农业大学分院学习。1986—1989年任黄骅县委副书记,海兴县委副
书记、县长(1989.06—1989.12)。1989—1992年任海兴县委书记。1992—1993年任沧州地委委员、海兴县委书记。1993—1995年任海兴县委书记(副地厅级)(其间:1993.09—1994.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5—1996年任沧州市委常委、海兴县委书记(1993.09—1996.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部在职研究生班民商法专业学习)。1996—1998年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1998—2000年任河北省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0.03—2000.04)。2000—2003年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2003—2006年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地厅级)。2006年2月起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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