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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府对农村特困群众实施定期定量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0:13 云网

  记者从2月20日召开的云南省民政工作会获悉,云南省政府已决定对农村除五保户之外的107万特困群众按照人均每月10元的标准实施定期定量补助。

  据悉,实施此项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州(市)、县各承担50%。目前云南省已将由省财政承担的6420万元列入年初预算,并要求由各州市县承担的部分一定要足额落实。

  在此基础上,云南省将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争取用3年至5年时间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国家支持,初步在全省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

  据云南省民政厅介绍,2003年以来云南省民政厅先后开展了两次农村特困户调查,核定全省因自身原因处于常年特困的人口有43万户100多万人。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群众的救助工作,云南省民政厅向各地发放了《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加强了对特困户救济的规范化管理。"十五"期间,全省共投入3.65亿元累计救助特困群众325万人。

  同时,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已被列入2006年云南省政府为民着力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云南省要求各地要把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结合实际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加强对农村敬老院的改扩建工作,加大五保集中供养力度,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使全省的五保集中供养率由目前的4%提高到50%以上;并加大散居五保对象的危房改造力度,确保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

  目前云南省已对8.6万多位五保对象落实了五保待遇。"十五"期间全省共支出五保供养经费2.13亿元。(杨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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