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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盯上电视健康专题栏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0:34 光明网

  

工商总局盯上电视健康专题栏目

  一所医院美容中心的医生向咨询者介绍美容效果

  整治违法医疗广告风暴再起

  全国医疗广告市场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察工作将在今年上半年陆续铺开。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006年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据有关部门统计,2001年到2004年3年中我国每年的医疗广告收入都在40亿元以上,医疗广告的违法事件一直占有很大比例。虽然此前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已经铺开,但是仍有一些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如一些地方广播、电视的“非黄金时段”还在半遮半掩地播放违法的医疗广告,这些行为被列为此次整治工作的打击重点。《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介、重点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检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集中立案查处典型案件,并在6月底将整治结果和典型案例上报国家工商总局。

  与此同时,医疗广告的监测和违法医疗广告的公告与惩治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措施之一。不仅重点媒体要进行日常监测,还要向社会发布违法的广告警示,典型的行为要予以曝光,提高消费者防范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为了标本兼治,《通知》针对广告源即医疗机构、广告经营者以及媒介单位,明确提出了整治措施。

  医疗机构

  屡次违规将被禁发广告

  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广告的受益者和发布源,在此次整治中被列为重点严查的对象。此次《通知》提出了各地要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作为整治重点,强化对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等部门作为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此次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协助,要对整个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业内人士认为,整治风暴将会使许多医疗机构,尤其是私营医疗机构受到影响。国家工商总局对于此次针对医疗机构方面的整治措施,不可谓不严厉: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必须停止其广告发布。

  广告经营者

  严重违规将被清除出局

  广告经营者的医疗广告设计、制作和代理行为都被列入此次整治的监管范围。不少广告公司为了扩大业务留出客户资源,不顾及广告内容本身的真实性,作为广告发布的中间环节,其设计行为是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完成,形成夸张甚至虚假的作品在所难免。

  《通知》要求,广告经营者必须自觉地拒绝设计制作和代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设计、制作和代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将严厉查处,直至将其清除出广告市场。

  媒介单位

  健康专栏广告内容须明示

  虽然虚假违法广告的整顿已经铺开,但是目前仍有一些明显是夸大事实的医疗广告还在电视中出现,最近一段时间又有“抬头”趋势。部分地方广播、电视为了掩人耳目,还将这类广告放到不显眼的“非黄金时段”播出。一些健康类栏目本身就以盈利为最初的策划目的。针对这种现状,《通知》中明确提出,各地要加强利用广播、电视健康专题栏(节)目发布医疗广告内容的监管,凡含有广告内容的健康类栏(节)目,都要求明示“本栏(节)目中含有广告内容”的忠告语。据悉,目前广告媒介单位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已经执行,此次又在整治中被强调。发布违法医疗广告问题严重的广告媒介单位,将面临停止或限制其广告发布资格的惩罚,情节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业整顿。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会深入到广告发布的各个环节。主管部门还要督促媒体健全广告审查制度,构筑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防范体系。

  违法医疗广告整治重点

  ■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以新闻形式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

  ■利用患者或者专家和医生的名义做证明

  ■夸大疗效,宣传保证治愈尤其是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

  ■利用健康专题节(栏)目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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