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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男生砍死情敌 母亲恳求“死刑不立即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0: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综合消息 昨天,震惊京城的“北大男生杀死同班同学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2级学生安然在法庭上向法官表示“认罪”。其母为儿子辩护,并向法庭求情,希望安然可以“死刑不立即执行”。

  昨日,死者崔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安然和北京大学共同赔偿40万余元。开庭前,市一中院驳回了崔某家人对北京大学的起诉,法官认为,北京大学不是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的合适被告,不具有主体资格。

  80余刀砍死同班情敌

  被告安然承认,2005年6月25日早晨6点钟左右,他在实习的北京世纪坛医院(原北京铁路总医院)教学楼内,与同学崔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用事先藏匿的菜刀砍了崔某数十刀,致崔身亡。检方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崔某仅头部和面部就被砍了20余刀,脖子几乎被砍断。全身共被砍了80多刀,死于气管断裂、颅脑损伤造成的出血性休克。检方认为安然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随后,面对公诉人的询问,安然只是哭着摇头,任法官如何劝其冷静,他也只是偶尔冒出半句话。检方宣读了安然在公安机关的口供,安然称自己和崔某都喜欢同班的一个女孩,后来那女孩和崔某确立了恋爱关系。事发当天,安然想把他喜欢那个女孩的事情和崔某说清楚,并准备了菜刀和尖刀,想如果说不通就自残,以此来表白对女孩的感情。但是他的行为遭到了崔某的拒绝,于是他就举刀砍崔某。

  据现场记者介绍,当法官询问安然此供述是否真实时,安然只是摇头、哭泣,拒绝回答法官的问话,最后挤出一句“我认罪。其他的事情我不想说”。

  被告母亲要求重做精神鉴定

  检方提供了一份精神病学鉴定结论,称安然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安然的母亲要求对儿子重新鉴定。

  安然的母亲说,儿子从15岁开始精神就不正常,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已经有6年的病史。安然的律师提供了部分安然家邻居的证言,称安然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和母亲大吵大闹,搅得四邻不安,安然一和母亲吵架就捶胸顿足、大哭大闹。甚至有一户邻居为此搬家。

  被告母亲愿意赔偿40万

  法庭审理附带民事赔偿时,崔某的家属向安然提出了40多万元的赔偿,经法官调解,安然的母亲表示愿向亲戚朋友借钱赔偿40万元。

  安然的母亲在法庭上泪流满面地说:“我也是个母亲,我的心情也和你们一样,我非常理解死者的父母。同时我也向死者的父母表示诚挚的道歉……”随后深深鞠了一躬。安然的母亲最后声泪俱下地为儿子求情:“在决定对一个年轻生命的处罚时,我呼吁法官和死者家长冷静再冷静,宽容再宽容,给安然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国法律也有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的规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崔家准备再起诉北大

  死者崔某的父母从河南老家特意赶到法庭,崔某的母亲是一名教师,她说儿子是全乡第一个考上北大的孩子,是他们全家的骄傲,没想到没毕业就死于非命。在庭审中,崔的母亲曾因极度悲伤而晕倒在地,不得不被扶出了法庭。

  因认为北大在此血案中存在管理上的失职、失误,与崔某的被害有因果关系,崔家的律师为此同时将北大告上法庭,希望连带进行赔偿。尽管法庭开审时就宣布驳回其起诉,庭后,原告律师告诉记者,他们会另行起诉北大,并准备索赔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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