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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漂失渔船 酬金争了四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1:04 青年时报

   时报讯 昨天上午,“浙苍渔1000”号船终于平安回到了温州苍南巴曹港。船主杨仲肯特地买来鞭炮,迎接阔别近四个月的船只。

  船只丢失和被发现才花了两天时间,让船只回归却花了整整四个月,其中原因是为酬金起了争执。

  大风天渔船漂失

  去年10月28日凌晨3时左右,杨仲肯和3名船员驾驶该船从苍南的巴曹港去马鞍山南面第2海区(北纬27度20分,东经120度51分)捕捞作业。当晚6时左右,突遇大风,杨仲肯立即用对讲机呼叫其他船只来救援。可是,四人还没来得及穿救生衣,船就被大浪掀翻了。4人只好紧紧抱住船上携带的泡沫箱,不久后,他们全部被附近作业的小船救起。但被海浪打翻的船只已漂得不知去向。

  次日,福建渔船“闽福鼎渔4303”在平阳南麂岛以南、星仔岛以北的海面上,发现了“浙苍渔1000”渔船,船上无人,除主机外没有其他设备,正在下沉。“闽福鼎渔4303”船随即将此船拖回福鼎市沙埕镇白露水澳村码头,并向福建宁德边防支队白露边防派出所报警。

  11月2日,温州苍南巴曹边防派出所接到了省公安边防总队对此事的通报,并及时通知了“浙苍渔1000”号船老大杨仲肯。

  为酬金双方闹僵了

  杨仲肯与“闽福鼎渔4303”号船主高某取得了联系。

  高某同意将“浙苍渔1000”号船归还给杨仲肯,但表示需要一定数额的酬金。

  杨仲肯觉得,送给对方一定酬金也在情理之中,“就是对方不提要求也要有所表示”。所以,他之前就准备好了一个红包。

  但在11月29日,杨仲肯前往福鼎市沙埕镇白露水澳村接船时,高某提出:“没有1万元酬金,渔船休想开走。”而杨仲肯认为,买条新船也最多花3万元,他只愿出3000元。一时间双方闹僵了。

  经过浙闽双方边防派出所近4个月的努力协商,今年2月事情终于有了转机,高某同意杨仲肯出6000元酬金接回渔船。

  在法律上还是个空白点

  对此,浙江九曜律师事务所熊辉伦说,归还失物时该不该拿酬金,目前法律还没有具体规定,在社会上也存在争议。支持的一方认为拾得者付出了一定的劳动甚至成本,可以收取酬金,而另一方认为,收取酬金有悖于传统美德,不该支持。熊律师个人的观点是,如果失主在寻找失物时承诺了给酬金,归还者自然可以索要,否则,除了按民法规定拾得者的损耗和成本该由受益人支付,超过这个数额的,就不应该索要了。

  据悉,即将出台的《物权法》可能会对拾物索酬问题作出规定,草案讨论时有过不少争议。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柴鸿 通讯员 陈勇 范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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