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体系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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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1:37 青年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0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并指出了今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为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老年人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采
●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 ●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 ●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 ●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引导企业开发、生产老年人特殊用品,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发展,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 来源:青年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