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加强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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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2:01 CCTV《第一时间》 | |||||||||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工商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的专项整 治工作。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发布医疗广告的有关规定,一定要停止发布尖锐湿疣、梅 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医疗广告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卫生部还强调,对于非法医疗广告,查处后应该在7日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