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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种行为列处罚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2:30 今晚报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从3月1日起,宠物扰民、在集贸市场强买强卖、强行乞讨、发黄色短信干扰他人生活等行为均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论处。

  执法手段更加细化

  据公安部昨日消息,《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目前,公安部已通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要求在3月1日前推出系列宣传活动,以使群众尽快熟悉新旧法规的区别,按照新法办事。北京市公安局的系列宣传活动将于22日全面启动。

  与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新法加大了“执法程序”、“执法监督”在法条中所占的比例,各单独开辟了一章,细分了拘留时限、罚款额度等各惩罚手段操作尺度。新法中“执法程序”章节所包含法条达26条,囊括了受理、调查取证、扣押赃款等各个执法环节,并设定了执法过程中有可能遇到的各种具体情形,比如“行为人与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应当登记,不得扣押”,“现场口头传唤行为人,必须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口头传唤的原因、条件限制”。“执法监督”章节规定了11种情形,包括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超过询问查证时间,仍限制人身自由等等,警察只要触犯了其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均将被处以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范围更加具体

  此外,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新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原条例规定处罚行为范围为8类73种,新法为5类238种,类别虽然缩减,但加入了100多种具体的情形,覆盖了一些近些年出现的社会新现象,比如宠物扑咬他人、噪音扰民、发黄色短信息、扰乱大型赛事比赛秩序等。

  部分新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238种,主要有: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违法举办大型活动的行为;

  ●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

  ●猥亵他人的行为;

  ●强迫交易的行为;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

  ●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法承接典当物品的行为;

  ●非法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的行为;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

  ●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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