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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多余的话是疯子":拒绝讲价广告语真够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4:35 云网

  

说多余的话是疯子
“说多余的话是疯子。”你见过这样的促销广告语吗?昆明五一路上的一家男式品牌服装店就打出了这样的“疯狂广告语”。商家说,“讲价免开尊口”,可对市民来说,这句话未免太过夸张、太不厚道。

  昨日下午,记者闻讯来到五一路。距服装店还有100多米远,门头上的大幅白纸黑字“说多余的话是疯子”的标语,格外醒目,过往市民纷纷驻足观看。走进服装店,还见张贴
了更多的促销语。很多衣服裤子上贴着大大的“亏”字,还有“有泪咽下不是梦,拿去吧”等语。店内一名女服务员说,打出“说多余的话是疯子”这种标语,仅仅只是一种“促销手段”,意思是告知和劝解顾客店内服装不讲价。

  针对以上商家的夸张促销广告语,路过的市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多数持反对意见。刘先生认为,“说多余的话是疯子”这句标语有诋毁和侮辱消费者的味道,某种程度上还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关部门应责令整改。肖女士说:“广告语有些让人莫名其妙,不知什么意思。另外,不管怎样也不能乱说别人是疯子,简直是不尊重和伤害嘛,顾客应是上帝。”附近的部分商户认为,促销手段固然需要,但大可不必如此费尽心机。

  这事工商部门已经知道,昆明市工商局五华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对此十分重视,科长曹莉随即派人实地调查,落实情况。据曹莉介绍,在公众场合悬挂广告与促销标语,如确认属于户外广告的范围,必须经过城管和工商部门登记、批准与审查,方能发布、悬挂,否则将视为违法行为。此外,广告语内容也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必须严肃庄重,尊重市民,符合精神文明精神,不能侮辱、误导大众。

  就五一路这家商铺的做法,工商部门表示如情况属实,违反了相关广告规定,将给予处罚。(蒋琼波 蔡丽玲/文 曾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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