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检疫票证销售肉食品 米某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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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22:24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靳 敏 通讯员 刘红霞) 2月17日,回民区工商分局钢铁路工商所查获一起借用他人检疫票证销售肉食品案。 近日,回民区工商分局钢铁路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一肉食品市场所售的白条羊上没有动物检疫部门的“验讫”印章。钢铁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市场进行检查,发现他所出售的白条羊上没有动物检疫部门的“验讫”印章,所出具的检疫票证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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