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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承诺变行动——广东工会工作创新报道之 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1: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让维权承诺变成行动——广东工会工作创新报道之三

  1月21日,广州市第一工人文化宫,“广州市总工会外来务工人员权益咨询服务部”正式挂牌。近千名农民工从麦克风中清晰地听到了“农民工有困难请大胆敲工会的门”的郑重承诺。

  “我们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有工会帮我们维权了。”对于工会组织的承诺,农民工给以热切的期望。

  如今,“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已经成为广东工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响亮品牌。

  几年来,广东工会整合社会资源,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让对职工的承诺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行动,受到了职工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热烈欢迎。主动维权抓源头

  劳动者维权的热点、重点、难点在哪里?广东省总工会连续几年进行专题调研,结果显示,矛盾主要集中在“三劳一突出”(劳动工资、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侵犯人身人格尊严的突出事件)。这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热点问题,广东工会加强源头立法、实现源头维护,通过把好的工作经验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再用法规来规范各级工会的维权工作,从而形成了广东工会维权工作的一大特色。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人大制定的430多件地方性法规中,有14部直接规范职工权益的劳动法规,另外还有20多件也涉及到职工权益的规定。省总工会先后参与制定、修订了几十部涉及职工权益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其中参与牵头起草制定的重要法规有: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工会法实施办法、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厂务公开条例等。

  在省总工会源头参与提速的同时,地方工会源头参与的力度也大大提高,一些具有地方性立法权限的地区更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的外来工权益保障条例、珠海的工资支付条例等都走在了全国前列。这些突破性的规定为工会开展维权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规范了工会的维权工作。

  政府和工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的建立和运作,有效借助政府及其部门、企业方代表的力量,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与纪委密切配合,推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制度,效果显著;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通过议案、提案的方式,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争取新闻媒体对职工维权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开辟“维权在线”栏目,为维权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与司法行政部门配合,成立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权益工作部,把工会法律援助融入政府法律援助体系,保证工会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些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了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权求规范

  法律是各项工作的准绳。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一项工作都不能离开法律的规范而独立存在。工会的维权工作同样如此。

  依法维权的基础是普法,是让全体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此,省总工会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使职工懂法、守法、用法。省总耗资上百万元将《劳动法》及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规定编印成册,免费派发到企业界和职工手中。深圳市编印的《深圳市劳务工学法用法读本》,免费发放到百万外来工手中。

  省总还建议有关部门将《劳动法》、《工会法》列入省委党校课程,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一书列入党校专题讲座。同时,各级工会组织还通过知识竞赛、问卷答题、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在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中掀起了学习贯彻《劳动法》、《工会法》的热潮,为依法治会、依法维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依法维权的关键是执法。广东工会把检查和监督《劳动法》、《工会法》的贯彻执行视为依法维权的保证。省总工会通过参与劳动法规政策的执法大检查,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省人大将再次组织开展以劳动制度、劳动保护、劳动报酬为重点的《劳动法》和以工会组建、经费收缴、维权职责的履行为重点的《工会法》执法检查。

  依法维权的难点是重大侵权案件的查处。针对侵权处理声音还不够响,措施还不够得力问题,开展以查处典型侵权案为主要内容的维权专项活动。近年来,广东省总加大对“三劳一突出”方面严重侵犯职工权益事件查处力度,坚持在有基本事实、有法律依据、有处理措施的前提下进行媒体曝光,既旗帜鲜明地表明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立场,又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中山中横灯饰厂发生非法拘禁、殴打工人事件,省、市总工会立即派人调查处理,为受伤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在为受害职工讨回公道后,又及时在企业建立工会,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同时从改善工人的福利待遇入手,努力改变劳资双方关系不和谐的局面,实现了职工、业主“两满意”的共赢结果。一起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工会的努力下,成为建设“职工之家”的起点。

  深圳市新桥彩威厂因怀疑职工李长玖夫妇患非典而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关系,省、市总工会得到消息后迅速介入,按照绝不能因非典辞退职工,也绝不能把患非典的职工推向社会的要求,据理力争,使企业改变错误决定,使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近5年来,广东省工会组织积极主动地参与数百起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妥善协调劳动关系,在社会上树立起了工会的崭新形象。科学维权重实效

  维权要取得成效,必须注意科学维权。广东工会通过有理有节的手段,紧紧抓住维权重点,使维权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针对工资拖欠等突出问题,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工资支付法律法规为主线的维权活动。据调查,全省发生的劳资纠纷,70%以上是由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近年来,广东工会把清理拖欠工资问题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突破口,2003年全省清理拖欠工资8.6亿元,2004年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10.6亿元。2005年广东各级工会积极参与由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和省总工会组织开展的以清理欠薪为主题的“雷霆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这场代号“雷霆”的行动,共为农民工追回欠薪3亿多元,保障农民工及时领到工资返乡过年。

  ———针对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等突出问题,开展以建立工伤探视扶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维权活动。从2004年开始,各级工会建立工伤探视扶助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受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的状况,建立档案,动态管理,及时向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对一些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直接与当地卫生部门及医院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状况。对受工伤职工或患职业病职工,工会定期进行探视慰问,对职工进行心理辅导和政策指导。对于用人单位未落实国家有关工伤规定的,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交涉,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对因工伤待遇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指导、帮助职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需要法律援助的,及时予以帮助。

  ———针对劳动争议持续上升、群体性案件有所增多问题,开展以建立健全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主要内容的维权活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协调劳动争议的重要组织,统计至2004年底止,全省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2175个,受理案件21440件;有998个地方(镇、街、村)工会建立了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案件6681件。

  ———针对由于职工生活困难引发的各种劳资矛盾案件有所增多的问题,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活动。诱发各种劳资矛盾的原因多方面,其中职工工资比较低、生活困难是重要原因。广东工会从帮扶困难职工入手,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05年以来,在全省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形成上下联动,互为推动的帮扶工作机制,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目前,全省从省到市、县(区)全面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帮扶工作大格局,帮扶中心目前已向镇、村、企业延伸,实现了帮扶工作的网络化,省、市、县三级帮扶中心筹集资金超过2亿元。

  “有困难找工会”。作为“没权没钱”的群众性社团组织,工会如何兑现诺言?如何帮助上门求助的劳动者解决困难?广东省总明确提出了建立四种处理方式。一是企业能办的事,要主动办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二是各级工会能办的事,工会要承担起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三是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解决的事,工会及时反映,推动并监督有关部门解决;四是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工会耐心倾听农民工诉求,为其解疑释惑。

  “做好‘有困难找工会’工作,可以用‘上、下、大、小’4个字来形容,就是把维权工作搞起来不能一哄而上,要坚持下去,既要防止把它变成‘大箩筐’,什么工作都往里装,又要防止与帮扶工作简单等同起来,缩小了维权的内涵。”广东工会人的解释生动而形象。

  “社会的发展给了工会工作一个新的大舞台,工会人要在社会上、在职工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职工有困难才会找工会,才会信任工会啊。”广东工会让维权承诺变成行动,从而在职工中,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自己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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