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七部门联手建立对外贸易监管平台 搞商业欺诈将进“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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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1: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我省有关部门将建立对外贸易监管平台,对有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企业、个人,统一列入“黑名单”。近来,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合肥海关等七部门联手展开了打击外贸领域内商业欺诈的专项行动,利用外贸合同欺诈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成为本次整治的重点。 2月15日,省商务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合肥海关、省国税局、省检验检疫局
针对这些行为,有关部门提醒我省外贸企业要遵守国际惯例、相关法律和国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强化企业合同、财务管理,建立完备的进出口业务管理程序,建立严格的外销合同、采购合同和代理合同审核、登记、录入、确认等管理程序,实行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严把付款方式关,并加大出口信用险投保力度,选择适当费率的保险额度,降低、减少贸易风险。 据悉,目前省商务厅已与合肥海关联合制定了《关于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七个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的高压态势。有关部门将加大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力度,发挥联合监管功能,建立对外贸易监管平台,对有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企业、个人,统一列入“黑名单”。并依法查处对外贸易领域商业欺诈案件,加大刑事办案力度,有效遏制对外贸易领域商业欺诈及违法犯罪行为。 (沈商庭 本报记者 赵跃 何保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