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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加价比率将限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1:52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经过多次对药品价格整治后,国家发改委又将整治目标锁定在医疗器械的价格上。日前,国家发改委向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中国价格协会等单位发出《关于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准备从流通环节上,对一次性医疗耗材、植(介)入型医疗器械等,限定加价比率。

  按照《公告》规定,一次性低值医用耗材,从出厂到最终销售给患者的总加价率不
得超过40%;植(介)入型医疗器械,单位含税出厂(口岸)价格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其出厂(口岸)到最终销售给患者的总加价率不得超过25%,5000元以上的,总加价率不得超过20%。

  医疗器械价格的虚高问题,在医疗界已成司空见惯之事。以一个公开价格为9000元的国产植(介)入型医疗器械为例,一般来说,生产商以总价的35%~40%卖给经销商,也就是3600元左右,经销商通常加价50%以8100元左右卖给医院。医院则会在公开价上再加上5%卖给患者。也就是说,一个经销商以3600元拿到的医疗器械到患者手中时价格是9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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