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重点要“多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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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1:52 海峡都市报 | |||||||||
N新华 中新 本报讯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将迈出有力的一步。新华社昨日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份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十一五”时期,必须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这是2004年以来,中国连续第三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显示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 意见指出,当前,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意见指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工夫。对亿万农民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诸多“看得见”的利好政策和实惠值得期待。 摘要 【关键词】 民主政治建设 健全自治机制 还农民“四权” 意见提出,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意见要求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乡村。 【关键词】 乡镇机构改革 五年内编制只减不增 意见提出,2006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意见还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要认真解决机构和人员臃肿的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关键词】 进城务工农民 进一步清理歧视规定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就业的歧视规定。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针对农民贷款难问题,意见还明确表示,允许私有资本、外资参股乡村社区金融机构。 解读 五要五不要警诫“面子工程” 记者近日在基层采访中发现,有的地方把为农民建了几座楼房别墅,说成是“新农村建设成功典型”。与此同时,记者也看到农民往没有电梯的自家楼上搬粮食的窘况。这样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远不是个例。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来不得半点形式主义和“虚”的东西。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该负责人说,上述“五要、五不要”应当成为下一步行动的箴言和警诫。 重点将在“多予”上下工夫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三高”: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 文件表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工夫: 今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 今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 从今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