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绑架杀死侄子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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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1:52 海峡都市报 | |||||||||
N《西安晚报》供稿 本报讯 震动陕西潼关的“刑警绑架杀死侄子案”,昨日一审宣判,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三人当庭表示将上诉。 刑警与人绑架侄子
三犯是部队战友 本案的3名被告,孙高红、杨永强、朱红生被捕前分别系潼关县公安局民警、西安铁路局华山火车站职工、潼关县秦东镇政府职工,曾同在四川某武警部队服役。去年7至8月间,3人为勒索钱财,预谋绑架孙高红的堂兄之子瑞瑞(化名,6岁男童)。同年12月28日,杨永强骑着孙高红提供的摩托车,带着朱红生来到瑞瑞上学的必经路口,由朱红生将瑞瑞的母亲打倒在地,抢过瑞瑞,坐上摩托逃离现场。 罪行败露谋撕票 “杀”字短信发错人 杨、朱二人将瑞瑞带到住在秦东镇的朱红生姐姐家中,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瑞瑞嘴部封住,并用绳子捆住双手。随后,杨永强窜至华阴、华县等地,电话勒索瑞瑞亲属,索要赎金200万元。孙高红则凭借自己是警察、受害人亲属的双重身份,在公安局、受害者家属处打探案件侦破进展情况,通风报信。后来见罪行败露,三人合谋撕票。在商议杀人期间,孙还向杨发出“杀”、“挖坑、深埋”等手机短信。而所发的“杀”字短信由于操作失误,竟然发给了别人。 去年12月29日,朱红生压着瑞瑞的腿,杨永强残忍地将瑞瑞掐死,将尸体掩埋于朱红生家后山坡上的一墓穴中。案发后,警方相继将杨、朱二人抓获。今年1月2日,渭南、潼关两地警方出动数十名刑警、武警,一举将孙高红抓获,当场缴获“六四”式配枪一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