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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机被拒 断腿少女被迫截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2:03 东南快报

  

登机被拒断腿少女被迫截肢

  2006年1月15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甘肃省嘉峪关市14岁的女学生小晴(化名)的右脚截断,为了赶赴兰州紧急实施再植手术,家属在事先征得嘉峪关机场方面同意的情况下购买了当晚的机票,但当他们登机时,航班的工作人员却拒绝伤者登机。此后,由于小晴失去了最佳的手术时机,她只得截肢。

  前日下午,女孩的代理律师张起淮完成各项调查后已离兰抵京,在离开兰州时,张律师公开了拒载真相。据透露,等其整理完毕证据后此案将进入诉讼程序。同时,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将对航空法部分非人性化的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修改的建议。而目前,据海航方面透露,其内部已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拒载事件,并将在第一时间把处理结果公诸于众。

  事件回放

  突发车祸花季少女遭断足噩运

  提起自己的不幸遭遇,小晴有一肚子的苦水。她说:“2006年1月15日,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

  小晴回忆说,当天上午,酒泉市下大雪,她乘坐由父亲的朋友驾驶的自家的“金杯”面包车去火车站接亲戚。由于路滑,在距离车站八九公里的公路上,她乘坐的面包车与一辆吉普车相撞,使她的右脚同肢体分离,在揪心的疼痛中她被送往酒泉市人民医院抢救。

  据小晴父亲皮先生的朋友牛先生讲,事发后,皮先生首先向他求助。他看到时间接近上午11点,便一面让家属向酒泉警方报案,一面协调送小晴上医院。

  酒泉市交警接到报案后,立即派事故组勘验现场,见伤者伤势严重,特意派警车开道,将小晴送往酒泉市人民医院救治。

  意外惊喜12小时内抢救有希望

  医生会诊后认为,要想保住小晴的右足,必须进行肢体再植,但限于当地的医疗条件,必须将伤者及时转院。牛先生立即联系了兰州军区总医院,在得知于12个小时内实施肢体再植手术还有希望的消息后,他们开始想办法速送小晴到兰州。

  小晴的父亲当即决定并立即委托他前往距离酒泉市最近的嘉峪关市购买机票。“1小时左右就可到兰州,医生说时间完全能赶上。”小晴的父亲说。在嘉峪关宾馆民航代办点,当他说明了孩子的病情并出具医院证明后,于当日13时左右终于买了当天18时的机票。由于机票紧张,他们只买了两张机票,小晴的父亲决定,由嘉峪关市医院的护士长带着孩子先行赶赴兰州。

  同时,小晴的家属通过兰州的朋友和兰州军区总医院取得联系。当天晚上,该院骨科一切准备妥当,等待伤者来兰入院做手术。

  飞机拒载延误时间接肢变截肢

  在一名护士长和一名医生的陪同下,皮先生和小晴于当天17时40分赶到了嘉峪关机场。但想不到的是:机场工作人员见到小晴头缠绷带躺在担架上,医生拿着折断的脚掌时,当即拒绝小晴登机。

  无奈的皮先生当众跪下,恳求机场工作人员让他们登机。在场的医生也证明孩子只是腿断了,不会有生命危险。嘉峪关机场一位工作人员答应去和执行飞行任务的航班负责人协调,不一会他回来告之,机长坚决不同意登机。看着飞机缓缓滑出跑道,小晴父亲皮先生绝望了!

  在随行医生的提醒下,他们立即乘医院的救护车前往兰州。次日凌晨5时40分左右,小晴在家人的陪护下,终于来到兰州军区总医院。此时,小晴受伤的腿部已有部分溃烂,右脚再植的希望破灭了。为了保住小晴的右腿,医院创伤骨科以及相关科室专家会诊后,当即通知家属“做截肢手术”。16日上午12时许,医院为小晴做了右腿截肢手术。医生告诉他们,断肢在常温下不得超过12小时。他们赶到医院时,已经距离肢体断离18个小时。

  双方论争

  海南航空无法承运担架旅客

  随着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承运人海南航空公司因拒载断足少女惹来巨大争议。2月14日,海南航空公司首次致函媒体,书面发布1月15日HU7536航班未承运受伤旅客的情况说明。其核心观点是:因执行该航班的多尼尔328机型不具备承运担架旅客的运输条件,因此海航拒载。发函称,三个限制客观上不具备承运能力:

  1.机型限制。海航执行嘉峪关—兰州的HU7536航班机型为多尼尔328型支线喷气客机。根据有关规定,多尼尔328型飞机不能载运担架旅客。

  2.安全限制。海航承运该名旅客,不符合多尼尔328型飞机的安全运行规则。同时,由于该名旅客?穴小晴?雪必须平躺于担架上进行输液和吸氧,不能坐立,还需在飞机上布置安放担架的场所,将挤占多尼尔飞机的应急撤离通道空间,不符合多尼尔机型的应急撤离条件,影响到机上其他旅客和航班运行安全。

  3.客规限制。海航事先并未获知具体病况,只是航班起飞前机场医务人员上飞机向我公司该航班机长简要说明情况,但由于飞机机型不符合承运担架旅客的条件,故无法及时作出承运安排。

  小晴律师

  小晴符合登机要求

  然而此后的2月18日,小晴的代理律师张起淮表示,其在小晴第一救治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取得关键性证据,通过医院证实小晴不是担架旅客,完全符合登机的要求。

  小晴的主治医生王朝辉接受了律师的取证和记者的旁听。王医生说,小晴出车祸后小腿是粉碎性的断开,当时他认为小晴的脑部没受到损伤,神志清楚,心肝脏也没受到伤害,没有致命性的损伤,只不过是腿部局部性的伤害。他认为小晴完全可以上飞机。

  就海航的“安全限制”之说,张起淮认为,海航以安全为由拒载,显然是不愿意承运该特殊旅客的消极表现。“多尼尔飞机是比较先进的飞机,旅客座位是32个,飞机的左侧是单座,右侧是双座,从嘉峪关到兰州飞行的高度在7200米到8000米,比较稳定……另外海南航空公司提到小晴躺的位置会影响其他乘客的应急撤离。然而恰恰在单座位最后的这个地方,并列的是一个卫生间,没有撤离机门,不会影响别人的撤离。”张起淮说。

  专家观点

  近日,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和甘肃十届人大代表何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分别就有关《航空法》的部分条款提出建议,上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专家认为,我国航空立法与国际严重脱轨,造成航空运输企业与顾客之间的矛盾日趋激烈。《航空法》中有一条“关于危重病人,机场方面有权拒绝登机”的规定,但是,临产的孕妇和这名14岁的女孩并不是危重病人,何况有医生相陪,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她的手续是完备的。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荣新说,本来患者就是因为病情紧急才想到要搭乘飞机,如果不是伤成这样,需要紧急救助,又何必选择飞机呢?他认为,航空公司的作为违背了职业道德,也违背了做人的原则。公交车上有人生病了,可以甩站,直接将病人送到医院;火车也可以为了救人而临时停车。飞机,为什么不能为了救人而飞呢?杨教授对此表示了深深的疑惑。

  网友声音

  2月14日,新浪网就“你如何看待航空公司拒载断足少女事件”做了一项网上调查。其中关于“您如何看待航空公司拒载断足少女的行为?”这一问题,网上给出了3个参考选项:1.谴责,航空公司的服务没有体现以人为本;2.简单谴责或赞同都不对,女孩家人在购票时应说明情况;3.赞同,航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无可指责。截至本报发稿时为止,网友的投票情况是:共有5494名网友(总计占85.66%)选择了1;730名网友(占11.38%)选择了2;仅有190人(占2.96%)选择了3。此外,针对“您认为航空公司和机场是否应该赔偿?”这一提问,有76.66%的网友认为“应该赔偿”。

  小晴写信问责当事方

  叔叔阿姨:

  你们好!我是酒泉市一名中学生,今年14岁了。2006年1月15日上午11时……我的右脚被截断。由于酒泉市人民医院治疗条件有限,医护人员告诉我们必须赶往兰州的大医院接受治疗,并且必须在12小时内做手术,要不然就得做截肢手术。听到这个消息后,为了争取时间给我治病,我的爸妈决定乘坐飞机前往兰州,在酒泉市人民医院出示了相关证明后,我们办理了相关手续购买了2张机票。但万万没想到,当日下午来到飞机场以后,却不让我们乘坐飞机,原因是看到我受伤后,怕乘坐飞机后会有生命危险,所以就拒绝让我搭乘飞机。当时我的心里特别难受,为什么叔叔阿姨连一点同情心都没有,看到我病成这个样子,爸妈为我这样着急,他们居然让我们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去治疗,就这样在机场的来回折腾又耽误了我几个小时的治疗时间。

  既然当初在我们告知病情的情况下给我们购买了飞机票,为什么又不让我坐飞机呢?这样的做法实在让我很伤心,被拒绝乘坐飞机以后,我又和爸妈乘坐医院的救护车,赶往兰州军区总医院接受治疗。但遗憾的是因为耽误了治疗时间,我的右腿被截肢了。等到我睁开眼睛发现没有了右脚,我伤心地流下了眼泪,如果当时我们坐上飞机的话,也许我就不会失去右脚。我的年龄还小,本来可以和其他同学一样快乐地玩耍,现在却因为你们不让我登机而让我失去了右脚,我从心里面抱怨你们这样无情的做法。我在医院被截肢一个月以来,你们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希望不要让像我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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