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房贷 银行设有门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2: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合肥市的胡女士2004年购买了一套住房,当年在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金寨路支行办理了住房贷款。不久前,当胡女士决定将所有贷款余额一次还清时,却遇到这样一个问题:银行工作人员称贷款不满两年,不能将所有贷款提前还清。 昨天上午,胡女士打进本报热线,诉说了自己提前还贷遇到的问题。据其介绍,2004年,她在中国银行办理住房贷款,还款期限为10年,共贷款资金17万元。去年10月,她曾
因为现在胡女士每个月只要还贷500多元,偿还期限较长,而利息并不低。今年2月初,胡女士决定拿出自己的存款,把剩余的5万元一次还清。几天前,胡女士拨通了银行办理还款业务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她,胡女士借款日不足两年,所以她不能把剩余的贷款一次还完。而胡女士说,借款时她并没有看到银行相关的规定,也没有工作人员告诉过她有此规定。 昨天下午,记者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金寨路支行取得联系。据工作人员介绍,银行方面并没有硬性规定借贷达到多长期限才能提前还清贷款。按照规定,借款合同生效后,如果客户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提前15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申请,即可办理还贷业务,但各地银行因为考虑到银行的效益等问题,会对客户进行详细区分,做一些有区别的规定,胡女士的问题银行方面将再进行核实。 (尹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