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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县领导承认弄虚作假问题严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3:34 中国青年报

    县领导承认“问题严重”,但又上报文件说是“个案”

  湖南省衡阳县退耕还林弄虚作假的盖子,是被干部、群众的举报揭开的。

  去年7月,一份举报材料反映到国家林业局和湖南省委。时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和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在材料上批示,要求湖南省林业厅调查核实,严肃查处。

  2005年8月3日至13日,湖南省林业厅调查组共核查退耕大户承包面积11506亩,其中退耕地造林核查面积4799.1亩,面积核实率80.8%。核查出该县林业局原局长刘耀德的哥哥刘耀祖名下虚报退耕地造林面积387.6亩;承包大户、今年1月23日调离的该县林业局分管造林原副局长夏冬阳的妹夫、县林业局西渡木材检查站站长尹震,退耕地造林不实面积231.7亩;尹震的姐夫、承包大户万克恒等11户合伙,退耕地造林虚报面积52.3亩、不实面积238.2亩。

  调查组还发现,衡阳县退耕还林大户承包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条款不清,利益分配不公。刘耀祖、尹震等承包大户利用关系承包退耕还林,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退耕农户利益。

  2005年8月12日晚,在湖南省林业厅调查组调查情况通报会上,衡阳县当即制订了整改措施,县委书记还自告奋勇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

  8月31日,湖南省林业厅在发出的《对衡阳县造林大户虚报退耕还林面积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中要求:对大户承包造林面积重新核实,钱粮补助据实核算,并追回虚报冒领的钱粮补助;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损害退耕农户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承包大户弄虚作假、虚报面积、面积不实等问题,以及林业局有关自查验收人员,严肃处理,并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及责任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05年9月中旬至11月底,衡阳县委、县政府对全县退耕还林进行了整改,组织了由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负责人技术人员组成的专门班子,共计82人,分24个验收组、1个督查小组,分赴各乡镇核查。据县委介绍,核查采取地毯式全查的方式进行,不漏任何小班、任何人员。

  但记者发现,整改刚开始的9月12日,在一份以衡阳县委名义上报的红头文件上写道:“从目前初步核查的情况看,我县退耕还林中的问题属于个案。”

  虚报面积变成了不实面积

  不少参加核查的干部告诉笔者,在2005年9月县里召开的整改核查汇报会上,带队到乡镇核查退耕还林面积的负责人汇报了核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后,县政府某领导表示,这些问题是全国性的,都差不多。

  在整改中,不少群众举报的弄虚作假案件,并没有得到查处。例如承包大户用关市乡茶场山地冒充退耕地、岣嵝乡的被火烧毁的油茶山冒充退耕地等。而一些虚报面积也变成了不实面积。

  根据省、市退耕办的精神,“不实面积”不属弄虚作假。于是,2005年9月9日,衡阳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在《整改验收技术标准》中注明,退耕地内有荒山的要将荒山区划出来作不实面积处理;2003年至2004年两年中如有将基本农田作退耕地的,不论造林质量好坏,一律作不实面积处理;凡是林下造林的,一律作不实面积处理。

  邓水生等人在樟树乡将由荒山造林地改来的267.6亩退耕造林地,在整改核查中,大部分被核定为退耕地造林“不实面积”,小部分还被认定为退耕地造林“不合格面积”。邓水生等人窃据县农开办枇杷基地而来的188.1亩退耕地造林,在核查中,竟然被认定为退耕地造林“合格面积”,领取了补助钱粮。

  在台源镇,记者调查了尹震等承包大户在爱国村、柞木村和盘湖村的22个退耕地造林小班,面积共792.9亩,其中弄虚作假面积达680.6亩,占85.8%。爱国村2003年11号退耕造林小班,面积40.1亩,由一大一小的两口水塘和两片一上一下、至今仍在耕种的稻田组成,纯属虚报面积。在整改核查中,这个小班被核定为退耕地造林“不实面积”。

  集兵镇林业站干部戴某上报5个退耕造林小班,都是毁了桔园造林,是典型的毁林造林,在整改核查中却被认定为退耕地造林“合格面积”。

  县政府称只有极少数地方存在虚报

  2005年12月12日,衡阳县政府向湖南省林业厅报送了《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整改验收情况的报告》,除省林业厅调查组核查出的虚报面积外,衡阳县整改只查出虚报荒山造林面积55.6亩。“经过核实,全县退耕还林概貌是:上报完成面积基本真实,面积核实率较高,不实面积所占比例尚在技术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只有极少数地方存在虚报现象。”

  12月23日,县委、县政府宣布,被认定为退耕地造林“合格面积”的,按时发给足额补助钱粮;被认定为退耕地造林“不合格面积”的,先发100元,补植补造验收后,足额发放补助钱粮;被认定为退耕地造林“不实面积”的,按同地类、同面积异地造林验收后,足额发给补助钱粮。

  不久,衡阳县退耕还林搞假整改、真掩盖的材料反映到国家林业局。2005年12月27日,上任不久的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材料上作了措辞极为严厉的批示,并当夜主持召开了国家林业局党组会议。

  会上决定:由国家林业局派出工作组即赴衡阳县实地调查,协助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衡阳县退耕还林年度计划进行调控,2006年不安排新的任务,直到彻底整改。

  去年12月29日上午,国家林业局工作组到达衡阳县,传达了国家林业局党组的决定,提出了整改要求。而今年1月5日,衡阳县委的一名领导在再次部署整改大会的报告中,却公开否认掩盖、庇护大面积弄虚作假问题。仍然称:“主要问题是:面积合格率不高;部分地方抚育未到位,个别地方存在返耕现象;少数技术人员在前段验收时比较粗放,在部分地方出现了小班移位、勾绘不准、地类划分不清等问题;部分承包合同不够完善,个别退耕大户存在虚报面积问题。”并提出:“抓好退耕还林造林、补植和抚育是整改工作的核心,是整改工作成败的关键。”回避查处弄虚作假这一核心和关键问题。

  有人甚至声称要对举报干部进行“秋后算账”。目前,一些领导搞假整改的做法,已经引起许多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的强烈不满。

  湖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退耕地必须是国发明电(1998)8号文下达之前(1998年8月5日)开垦并已承包到户、且坡度25度以上和25度以下水土流失严重的常耕坡地。不得将农田、荒山变换为坡耕地。

  退耕地造林,必须按1∶1的比例荒山配套造林。

  为了确保退耕农民在退耕还林后经济收入不减少、生活水准不降低,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了补助退耕农户的优厚政策。

  在湖南,纳入规划的每亩退耕地造林,除提供种苗补助费50元外,每年补助300斤粮食。每百斤粮食,2001年至2002年按45元折款计算,2003年后按70元折款计算补助现金,即每年补助粮食折款210元。另每亩每年提供生活补助费20元,每年共补助钱粮款230元;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经济林连续补助5年。(吴兴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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