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学生杀人案”开审:其母为子辩护请求法外开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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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3:45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北大学生杀人案”20日开庭审理,因为砍死了同学崔某,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2级学生安然站到了被告席上。其母为儿子辩护,并向法庭求情,希望安然可以“死刑不立即执行”。 20日,死者崔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安然和北京大学共同赔偿40万余元。开庭前,北京市一中院驳回了崔家对北京大学的起诉,法官认为,北京大学不是刑事
法庭上安然承认,去年6月25日早6点钟左右,他在实习的北京世纪坛医院教学楼内,与同学崔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用事先藏匿的菜刀砍了崔某数十刀,致崔身亡。检方出具的尸检报告,认为安然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提供了一份精神病学鉴定结论,称安然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安然的母亲要求对儿子重新鉴定。安然的母亲说,儿子从15岁开始精神就不正常,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已经有6年的病史。 但检方认为,根据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安然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依法严惩。 安然的母亲最后声泪俱下地为儿子求情,“我呼吁法官和死者家长冷静再冷静,宽容再宽容,给安然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国法律也有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的规定……”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新京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