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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城市规划要公众参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4: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说,编制城市规划要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

  “公众参与”是编制城市规划的原则之一。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另外,《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还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民政府应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公布。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21日说,新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1991年9月3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同时废止。办法突出了“强制”原则,明确了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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