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跑得太快不能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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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4: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黄强)“如果生产商、经销商出售电动自行车每小时超过20公里,将按无证经营处理,不仅要没收其非法所得,还要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这是昨日记者从成都市质监局2006稽查工作会上获得的消息。同时,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今年市质监局将对电动车开展整治,重点查处超速车,对不合格的生产商、经营商将一律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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