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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我省再就业优惠范围扩大“大集体”也可领再就业优惠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4:19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今年,我省将“大集体”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再就业范围。这样,他们将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一样,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同时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还有持《复员转业退役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将新增这两类人群。

  可申领范围扩至五类人

  今年,我省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再增两类人群,至此,我省《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范围已经扩至五类人,其中,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离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再就业优惠证》每年都年审

  为防止有人冒领、盗用《再就业优惠证》,偷税、漏税,劳动部门决定每年都对《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年审。

  我省《再就业优惠证》年审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2—3月份进行。年审的重点是检查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记录情况;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并持有相关《认定证明》。

  对在2005年年底前领取的《再就业优惠证》和各类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享受政策期限已满的,要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论享受政策期限是否届满,也要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对未到三年期限的,在政策规定期内继续有效。

  劳动部门提醒,个体业主取得《再就业优惠证》,但本人不从事经营或变相将营业执照出租、转让给他人经营的,不得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

  沈城申领细则下周公布

  对新增加的这两类人群,沈阳什么时候开始办理?沈阳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杰表示,沈阳市目前已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人数已达到25.5万人。

  沈阳市将根据辽宁省的政策,并结合沈阳的具体情况,制定沈阳《再就业优惠证》办理的文件,具体细则将在下周出台。至于年检、办理新证等相关问题,都将在新文件中做详细的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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