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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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5:07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毛晓梅)“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为这句话作了响亮的“注脚”: “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
21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上述“三个高于”,表示要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资金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据财政部公布的数字,“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资金达11300多亿元,年均递增17%,是改革开放以来投入增加最多、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之一。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