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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3月30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5:47 山西日报

  垃圾邮件占用大量网络资源,并常常成为网络病毒传播工具,威胁互联网信息安全,侵害电子邮件用户的合法权益。我国颁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并将于3月30日起施行。

  据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21日介绍,对于广告电子邮件,管理办法规定,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发送包含
商业广告内容的电子邮件时,应当在互联网电子邮件标题信息前注明“广告”或“AD”字样。

  (据新华社电)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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