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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要征求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6:49 扬子晚报

  新华社北京电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1日说,编制城市规划要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据介绍,《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另外,《办法》还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当城市详细规划调整时,调整方案也应当向社会公开,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
见,并将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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