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三年后甲醛仍超标1.2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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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7:5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除了进一步宣传家装污染的防治方法外,制定民用住宅建筑装修污染防治法规刻不容缓。”自从本报和消协开设“南京家居污染援助大行动”以来热线不断,一些市民讲述的自己被家装污染侵害的事件让人揪心。昨天,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只有相关法规到位,家装污染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我就是家装污染的受害者!”昨天,家住南京城东的王女士打进了本报热线电话
“我们在日常处理家装污染投诉的时候也很棘手,主要原因就是没有针对性的法规约束家装污染这一块,调解起来很麻烦。”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指出,要解决家装污染日益突出的问题,最重要的举措就是立法。他建议说,应该加强责任认定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工作,尽快制定《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对室内环境中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指标,对可吸入颗粒物、甲醛等18个项目进行控制。 在相关法规还不完善之前,许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家装前,应当和装修单位约定条款,以备在发生家居材料污染纠纷时,可以出示书面证据。在选择家装材料时,尽量选择绿色环保材料,并要求材料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家装施工结束后,请质检机构对装修材料进行检测,如果有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应当注意家具使用说明书上面关于材料、涂料、有毒或放射性物质指数等的说明,尽量挑选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家具。 (刘燕陈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