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诠释“人民检察为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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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00 天津日报 | |||||||||
王炳祥出任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至今已有12个春秋。他十几年如一日,辛勤耕耘在检察一线,带领干警扎扎实实干好每一项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真正内涵。 家住静海县大郝庄的荆某,因患小儿麻痹症落下终身残疾,生活倍加艰辛。1995年5月荆某承揽了一项加工业务,因合作伙伴王某违约而诉至法院,由于法院未对合同违约责任
针对一些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作案后携巨款外逃,在一定程度上给该县经济造成影响这一情况,王炳祥上任伊始就带领干警们打响了追逃战役。他们专门成立了7个追逃小组,深入近百家企业,一家一家摸查,充分掌握外逃人员的第一手资料,然后指挥各小组,上东北,下两广,跑遍了全国各地,四面出击。在那些日子里,王炳祥始终吃住在单位,密切关注着来自各小组的信息。很快,携款50万元逃跑的刘某在沈阳被擒获;逃到内蒙古的张某被追逃小组堵在家中;逃回老家的黄某在追逃干警的强大压力下主动携款投案自首……,他们先后从全国各地抓回携款潜逃的罪犯30多名,挽回损失8000多万元,为稳定全县经济形势、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王炳祥把现代管理理念引入到规范执法活动中,建立自侦案件质量保证评估体系、目标管理体系、规范执法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有效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近8年来,该院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52件,起诉到法院的139件案件全部作出有罪判决,没有出现一件撤案和申诉案件。他处处从我做起,从领导班子抓起。他与家人约法三章:不得参与和案件有关的活动;来了客人不得谈论与案件有关的话题;任何人送礼就是打破头也不能收。他与党组成员约法三章: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他和党组一班人对全院干警严管厚爱,带领这支队伍保持了恢复建院以来整整27年无干警违法违纪的清白纪录,并且实现自2001年以来干警违法违纪“零举报”的骄人业绩,在情与法的碰撞中,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在王炳祥的带领下,静海县检察院12年共获得近60项集体荣誉,其中荣立三次集体三等功、两次集体二等功。1999年被评为天津市首批“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1年被授予全国检察系统首批“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5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而他本人在200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官。 本报通讯员阮津 责任编辑:闫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