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一日起货车过津蓟计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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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00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王月通讯员王若钟】经市政府批准,从 3月 1日开始将在津蓟高速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对超过认定质量标准的车辆,根据其超过认定质量标准的不同幅度加重收取通行费,这意味着超载车辆在交纳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的同时还要交纳超限费用。 试行计重收费是治超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现有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长期以来,我国收费公路一直以车辆核定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的方式收取
。本市对试行计重收费工作采取渐进试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先在津蓟高速公路试行取得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进。 本市津蓟高速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方式是:货车以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实地测量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车辆认定质量标准,对不超过认定质量标准的车辆随着车货总质量的增加,收费标准由每吨公里 0.10元逐步递减至每吨公里 0.04元;对超过认定质量标准的车辆,根据其超过认定质量标准的不同幅度加重收取通行费。客车仍按现行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试行计重收费工作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现有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通过经济手段消除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利益驱动,从而进一步鼓励守法运输,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 <责任编辑:张焱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