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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就诊提防身边“热心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03 沈阳晚报

  尽管沈阳各大医院都坚决地打击“医托”,但“医托”之疾仍难治愈。2月21日,经过多方采访,记者发现“医托”难以绝迹根本原因在于,管理者缺少法律支持,而受骗者缺少医疗常识。

  现场:复诊遭遇“热心人”

  2月21日,家住康平的周女士在一家大医院看病时遇到了一位“热心人”。对方介绍说:他那家医院医生治这病拿手,而且非常便宜!周女士便来到了沈河区的一家医院治疗,她花了600多元钱买了这家医院的药才离开。

  采访中,记者在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发现,一位男“医托”正在医院里向排队的患者“询问”着病情,并介绍说不远处另一家医院的医生治疗这病最擅长,已经治好了许多病人……无疑,这些人是“医托”,会从中得到高额“回扣”的,这也是“医托”们“热心”地从大医院里向小医院介绍患者的根本原因。“医托”:我们收入比医生高“我的收入比医生还多,原来我们每介绍一个患者只得20元钱好处费。现在,那些承包的医生们甚至按我们介绍来的患者药钱的50%%提成。”经过熟人介绍,一位从事过5年“医托”的中年妇女这样告诉记者。

  这位女“医托”也是“久病成托”。最初在沈阳的一家大医院看病时,被人介绍到了另一家小医院,结果钱没少花,病还没治好。后来她到另一家大医院治疗,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细心的她发现了其中的秘密,便主动找到一家小医院的医生,双方立即达成一致:介绍患者提成。

  女“医托”告诉记者:在介绍患者时,她们经常提的就是“效果好、费用低”。外地患者得大病都往沈阳的大医院里跑,他们到了大医院后才发现,手续多、费用高等都让这些患者望而生畏,这样我们就有机会了。比如患者是什么病,我们就编出自己的亲戚也有同样的病,是另一家医院给治好的。那些小医院,特别是承包的科室给出50%%的回扣,这是无本生意,收入相当可观。一旦“点背”遭到处理,就是罚点钱和拘留,而我们都是外地人,这些处理我们根本就不在乎。

  律师:法律上存在空白点“‘医托’跟我们就像是捉迷藏,我们一出去,‘医托’就若无其事地四散而去,我们一离开,这些人就又跑回来了。‘医托’的手段越来越高,一些缺乏医疗常识的患者很难辨认出一些‘热心人’就是‘医托’。”采访中,沈阳一家大医院的保卫科长这样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无奈。

  辽宁名望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强认为:目前打击医托的惟一依据就是1998年12月卫生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活动的通知》。通知中虽然指出“医托”是违法的,但对其处理权限在公安机关而不在医院,并且对认定的“医托”仅能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这些并不能真正对“医托”形成威慑力,需要细些的法规和更大的打击力度。

  和平公安分局治安科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在他们的管区内有医大一院等多家大医院,“医托”很多,在实际办案中取证定性最难。一般情况下,“医托”从医生处得到好处是认定“医托”的关键,而恰恰这一点是最难的。

  针对这种“医托”难止的现状,沈阳一家大医院的医生认为,如果大医院能对患者进行人性化关心,尤其是对从外地来就诊的农民等特殊人群予以特殊照顾,“医托”的机会就会少一些。本报记者孙洪伟实习生寇庆阳记者电话:8103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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