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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一学生状告母校衡水武邑中学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09 石家庄日报

  本报衡水电(记者张文昌)近日,曾在衡水武邑中学就读的一名学生以乱收费为由,将自己的母校告上了法庭。据悉,这是衡水市首例学生状告学校乱收费的案件,目前,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该案原告张某,20岁,2003年被武邑中学录取为高一年级学生。当年8月20日新生入学时,根据学校要求,张某一次性向校方交纳了高中三年的全部费用共计25000元,但当时
武邑中学只给其出具了一张收费单位为“冀南中学”、收费项目为“赞助费”、收费金额为“12000元”、盖有“武邑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务专用章”的缴款收据,另外13000元未给出具任何收取凭证。同时,校方在班级教室内公开告知学生“有人问学费的事,你们就说只交了12000元”。

  2003年12月12日,张某因故在武邑中学签发了《转学证》后,学籍迁往异校。之后,根据河北省关于学校收费管理以及转学退费等的相关规定,张某向武邑中学请求退还12000元的80%的费用,以及多收取的13000元。两年间经多次交涉,武邑中学始终未予退还。

  于是张某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22600元费用及其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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