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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不再“一考定终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16 河北日报

  我省改革2006年教改区普通高中招生制度

  本报2月21日讯(记者张丽辉通讯员邓港、李巧新)高中招生沿袭多年的“一考定终身”的做法将在我省2006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区被改变。从今年开始,68个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时,将不再把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的总和作为惟一录取标准,而改为将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共同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该厅出台的《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实验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将进行多项改革。

  升学考试成绩不再是录取的惟一标准

  今年将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共同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改变了以往单纯以升学考试分数选拔学生的做法,使学生升学考试成绩与平时表现都成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今年实验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包括三方面的成绩,总分为1000分,其中,升学考试成绩满分为600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为300分(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等级换算后满分200分、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成绩满分50分、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成绩满分50分),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满分为100分。创新实践成果计分奖项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评奖活动。

  优质教育资源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为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今年各实验区将大幅度扩大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指标数。2006年,实验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名额分配生两类,各实验区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至少5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或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在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按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名额分配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

  这一改革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生源的均衡化,实现升学考试分数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弱化初中阶段校与校之间的考试竞争,有助于初中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这将有助于引导初中学校生源流向,逐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倾向,改善薄弱初中学校生源质量。

  今后,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的比例还将进一步扩大。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家长,在小学升初中时,不要盲目地让孩子去“挤”少数热点学校,因为初中毕业生升入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公助生指标,将大部分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在少数热点学校反而会造成较为激烈的竞争。

  高中录取实行差额投档

  今年将过去的按学科总分划线、等额投档、等额录取改为按学科总分划线、差额投档、择优录取。即教育行政部门首先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以实验区为单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划定各批次学校的预选分数线,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3倍;然后对达到预选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其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成绩三项相加后的总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分数顺序依次录取。同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选取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名额分配生的顺序录取公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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