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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17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举行检察机关第六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等37个集体“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授予吴春妹等60名个人“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为103个集体和120名个人记一等功,授予王书田等10名先进个人“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出席大会并讲话。

  顾秀莲指出,检察机关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塑造了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检察精神。面对新形势,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要坚持执法为民,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为主线,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贾春旺说,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是全国3000多个检察院和20多万检察人员的杰出代表。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的活动,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维护好、实现好、保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要胸怀大局,服务发展,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监督的本领。要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纠正各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了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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