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提醒:在自家阳台悬挂广告也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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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45 桂龙新闻网 | |||||||||
提醒:最好通过媒体如报纸、网络等合法渠道发布招租广告 黄女士近日心情很不爽:她在自家阳台悬挂了一条房屋出租横幅广告,不久便连续不断地接到南宁市城管支队通过电脑自动拨号系统打来的电话———电话称黄女士此举已属于乱张贴悬挂小广告行为,违反了相关管理条例,她为此被罚款200元。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类似黄女士这样在自家阳台或门口挂招租广告的屋主还真不少,不过他们大都不知道挂横幅广告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并要取得设置证。 广告业主: 不知设置广告要审批 昨日,记者在走访埌东、东葛路一带时发现,一些住户的阳台上悬挂了“房子招租”等字样的横幅,还有的是介绍自己公司产品或公司服务项目的,并留有业务联系电话。记者试着拨打了十几个业主留下的电话号码,他们均称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属于乱张贴广告,也不知道这需要经过登记审批才能设置这样的广告。“这是我自家的阳台,挂一个招租广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一名业主说。 不少出租房子的业主表示,在阳台上挂出招租信息的横幅广告更容易吸引别人的注意。还有的屋主或小公司把广告贴在房内的玻璃窗上,他们想知道这是否也属于户外广告。 工商部门: 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查 类似于在自家阳台或门口挂出房子出租的横幅广告的行为,具体由什么部门来管理?记者咨询了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的相关工作人员。 据介绍,在相关管理条例中,户外广告指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物等发布商业性广告,屋主发布房子招租横幅广告已带有商业性,工商部门具体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查,如果内容有问题,工商会采取措施。对于一些屋主挂出房子招租横幅广告,也需要进行登记审批。审批过后,屋主还需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证,至于如何设置户外广告,主要由市政部门具体负责。 如果业主在自己房屋内的玻璃窗上贴广告,算不算户外广告?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像种情况很难确定。 城管部门: 负责发放广告设置证 据了解,屋主欲设置户外广告,除了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接受审批,还要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证。所以,黄女士虽然是在自家阳台悬挂招租广告,但也已经违反了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后,先通过自动拨号系统对违反规定的屋主进行警告,让屋主在3日之内到相应地点接受处罚,如果屋主没接通电话,电脑系统的呼叫频率就会越来越高。南宁市城管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屋主应该避免在临街墙面张贴或悬挂违规广告,最好通过媒体如报纸、网络等合法渠道发布招租广告,城管往后也会继续完善语音提示系统,争取做到一经发现问题就及时通知违规者,履行告知的法律职能。 来源:南宁晚报选稿:梁凯昌作者:韦常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