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禁建房地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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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0:0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湿地、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将被划定为禁建区,不允许搞房地产项目开发。这是记者昨天从建设部获悉的。 美丽的庐山、西湖,曾经都是别墅热建区,一栋栋别墅成了这些著名风景区里不和谐的另类景致。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各地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包括一些不能轻易变更的强制性内容,其中就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
据了解,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还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城市防灾工程。 除此之外,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也不能轻易变更,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等。唐凯说,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这些内容如果要变更,应该重新申请,重新论证,重新批复。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