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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补贴帮扶再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0:13 长沙晚报

  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调整完善再就业政策,全省县(区、市)属以上大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将被纳入再就业扶持的政策范围。

  据介绍,今年全省城镇要新增就业55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万人,其中新增跨省转移就业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今年,我省将对就业再就业政策进行扩展延伸。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且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所有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的一定数额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对“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相应延长2年。同时,对政府投资或筹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援助对象的,除按规定给予了社会保险补贴外,继续享受3年每年1000元的岗位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在参加一次性补贴培训后参加技能鉴定的,提供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

  中央和省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专项补助,只能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各地要按照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严格资金补贴程序,做到该补的一个少不了,不该补的一个不能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政策调整和当地的目标任务,做好今年就业再就业资金的需求测算,向政府提出资金计划,保证政策兑现和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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