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租屋将实行“旅业式”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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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0:3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在去年12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昨日记者从佛山警方获悉的。 据了解,佛山目前已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员有210余万人,出租屋19.7万间。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流动人员与出租屋已经成为治安、刑事案件的高发群体和多发地点。特别是出租屋成为流窜犯和其他不法分子藏匿的首选落脚点和作案的“优先”目标,而且存在相当
《暂行办法》的核心内容是把出租屋管理从公安部门的治安管理提高到18个部门联手整治出租屋的综合管理层面,并从管理机构、管理职能、人员编制、管理费用、管理办法等全方位行使职权。 今后政府将专门成立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进行综合管理;管理部门纳入政府编制,管理经费大部分由财政支出。当地党委、政府牵头,对社会治安、房屋租赁、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税费征收等进行一体化、人性化管理。每一租住人员和出租屋都要办理相关证件、手续,实行“旅业式”管理。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