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邮件不准带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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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1:1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我国颁布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将于3月30日起施行。 据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21日介绍,对于广告电子邮件,管理办法规定,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电子邮件时,应当在互联网电子邮件标题信息前注明“广告”或“AD”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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