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幼童抵赖 多方取证定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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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2:4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昨天,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副处长贺卫荣记个人一等功。 正当而立之年的贺卫,曾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等,其领导的办案组,以办大案难案著称,庭审时思辩缜密层层设防,不得不让对手诚服。
在一起强制猥亵男童的同性性侵犯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作案前科,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行为,辩称受害人认错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诉称截然相反,且事发地点特殊,没有其他人证和物证,给案件审查造成极大困难。 贺卫首先从已被医院病历证实的男孩遭受性侵犯事实讲起,分析可能发生的几种侵害情形,并结合客观情况,排除男孩与被告人有隙从而嫁祸于被告的可能性。接着,根据男孩的陈述以及警方抓捕被告人过程的先后顺序,向法庭证明男孩并未认错人。 贺卫又围绕从被告人家属处了解到的被告人的健康情况、近期心理状态、到医院就诊的情况,以及前后不一的供述,向法庭展示了相关专业机构在被告人前一次犯案时出具的医学鉴定结论“此人重犯的可能性不可避免”。贺卫层层剥笋、滴水不漏的分析和推理,排除被告人辩解的种种可能,把该被告人作案锁定为唯一。作者:□记者 陆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