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乡宁“逼富济贫”奇招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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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4:04 新民晚报 | |||||||||
中国经济周刊山西乡宁县出“奇招”,从煤老板的每吨煤收益中拿出30元钱,在全县开展“一矿一业一事”活动,为寻找接替产业进行试点。 乡宁县的红头文件要求:凡属乡宁县开办的煤矿生产企业,都必须在本县境内创办或联办一个促进农民增收途径最便捷的非煤企业;兴办一项人民群众最渴望的社会公益事业;并确定标准为每卖一吨煤,煤老板应该拿出30元搞“一业一事”。
乡宁县这一做法,在临汾市引起很大争议。支持者说:“县里让煤老板帮助穷人,是政府应该做的好事。”反对者则说:“这是政府利用职权强迫煤老板‘吐血’,没有法律依据。”(吴铭) | |||||||||